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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十项举措强力化解涉纪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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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2-13 09: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夏县纪委监委面对涉纪信访量大、矛盾难化解的现状,主动出击,精准发力,采取十项举措,进一步压实调查组的办案主体责任和属地乡镇的化解主体责任,研究出台了《涉纪实名举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方案》,专项部署,下沉基层,迅速开展涉纪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

在压实调查组的办案主体责任上,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六项措施。一是限期。明确要求所有初信初访实名举报件必须期限办结,对于超期未结的案件,调查组要向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倒逼调查组快查快办不压案。二是告知。进入案件程序的所有实名举报件,从信访室到调查组再到结案,全程主动对接实名反映人,告知受理机关、办案主体、案件进展,让反映人及时掌握案件走向,避免信息不对称,让反映人从初信初访变为重信重访。三是包案。对于疑难访、复杂访等被确定为重点信访案件的实行领导包案,采取“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方法、一抓到底”的办法,坚持案子不查清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四是反馈。案件查结后,由调查组主动联系反映人进行反馈,对于反映人提出新的有效证据,调查组会进行二次调查、二次反馈,用扎实工作和积极态度,取得反映人信任,达到案结事了。五是澄清。县纪委监委对发生错告的实名反映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被反映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六是问责。对于在案件查办中,不认真、不快速,长期积压,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纪委监委将刀刃向内,严肃问责。

在压实属地(部门)化解主体责任上,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四项措施。一是交办。针对涉纪问题已查结、矛盾未化解的信访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向责任单位下发《涉纪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提示函》,明确化解主体责任,要求其制订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措施和责任人,推动责任单位主动化解、源头化解、真正化解。二是通报。采取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的方式,对全县11个乡镇和相关单位涉纪信访量进行排队通报,并把通报结果定期反馈给县委考核办,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稳控。对于一些诉求过高,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压实属地稳控责任,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坚决防止化解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和突发事件。四是打击。属地(部门)对县纪委监委已有查办结果且反映问题失实的,反映人仍缠访、闹访,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由属地(部门)搜集证据,提出申请,认定为诬告陷害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为夏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 雷登攀 通讯员 卫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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