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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指纹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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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0-7-6 16: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元1684年,也就是大清康熙二十三年,英国植物形态学家格鲁发表了一篇关于指纹识别技术的论文。有人据此认为,指纹识别技术是欧洲人最早发明的。

事实上,我国古代的先民早在三千多年前就掌握了这种技术。《周礼》记载:“以质剂结信而止讼。”这里的“质剂”就是买卖双方签订的文书,按上手印,使双方彼此信任,避免了争讼。汉代学者郑玄作注解释说:“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若今下手书。”

汉朝的“下手书”又是什么呢?“汉时下手书,即今画指券,与古‘质剂’同也。”唐代经学家贾公彦解释说,“下手书”就是唐代的“画指券”,和西周时期的“质剂”是一回事儿。

美国芝加哥菲尔特博物馆收藏了一方西周时期的“泥印”,上面就有清晰的拇指指纹。德国学者罗伯特·海因德尔在《指纹鉴定》一书中提出自己的考证观点:“世界上第一个用作鉴定的指纹的著作者是中国唐朝的贾公彦,唐代的著作家。其作品大约写于公元650年(永徽元年),他是着重指出指纹是确认个人方法的第一人。”

根据睡虎地秦简的记载,秦朝掌管刑事的官员勘察现场,发现有“膝、手迹各六处……”可见秦朝时期,指纹识别技术已经运用于刑事侦查,以“膝迹”“手迹”作为侦破的重要线索。

唐代文书契约多以“画指为信”。1959年,米兰古城曾出土一件唐代契约,落款处有四枚红色的指纹印痕,其中一枚指纹至今仍能看出清晰的脉络。

到了宋朝时期,在凭证上按指纹被称作“打手模”,是签字画押的重要步骤。元朝时期,某富豪和一户贫苦人家发生纠纷,富豪手中持有该户人家十七口人卖身为奴的契约,但是这户人家不承认。

辽东道按察使潘泽认为,不同年龄、身材的人,指纹的疏密程度不同。其中有一个13岁的少年留在契约上的指纹显然是成年人的,现场对照,根本对不上。铁证如山,富豪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自己伪造了契约。

明清时期,以指纹断案、签订契约已经极为普遍了,契约上经常会出现“并本男(女)手印”的字样。

指纹识别技术起源于中国,但其形成一门学科,并兴盛起来是在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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