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运城市565家定点医药机构 门诊统筹服务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运城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关于加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监管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35号)等有关要求,2024年10月1日前未完成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的诊所、门诊部、零售药店暂停门诊统筹服务,现将565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运城市暂停门诊统筹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x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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