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左侧

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复制链接]
avatar 发表于 2023-5-10 15: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现公开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市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本县域内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 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 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所在乡镇政府的推荐书,推荐书中各乡镇对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培训承诺书。

  3.申报机构申请书。

  4.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7.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8.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9.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10.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11.申报单位培训资质和其他获奖证书。

  12.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四、时间要求

  申报机构在公告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所需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联系人:外经科教股任有才      电话:13934386101   

  附件: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200951
comiis_no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wechat_login1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