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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与雇员是平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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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2-11 10: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者就是这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根本不是什么“平等开放型关系”。

  公知“右棍"们为了极力吹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主,什么话都说得出来。有个网名“不是南海人爱南海”的作者就写了一篇题为《私企老板与雇员是相互依存的平等开放型关系,非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看到这个老板与雇员是“平等关系”的胡诌,简直惊得我目瞪口呆。这真是惊世的奇谈怪论!

  “私企老板与雇员是相互依存的平等开放型关系”吗?什么是平等?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相等地位,享有相等待遇。请问,老板与雇员之间“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相等地位,享有相等待遇”吗?老板是高高在上的企业主,雇员是出卖劳动力的打工仔,他们的地位相等吗?老板通过获取剩余价值成了千万、亿万富翁,雇员只拿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他们“享有相等待遇”吗?老板与雇员是地位不相等、待遇也不相等的两个不同阶层的人,他们之间怎么会是平等关系呢?这么极普通的常识,公知“右棍”们难道不知道吗?

  事实上,私营企业是私人老板的,一切是老板说了算。雇员干什么活,干多长时间,拿多少工资,都由老板定。雇员根本无权过问。他们之间根本无平等可言。要是平等,老板就无权拖欠工人工资,老板就无权私自废除八小时工作制,搞什么“996”、“007”。老板就无权不按国家一周休两天的规定办事。老板就无权私定五花八门的规章制度、隨意罚款克扣工人工资。老板有权这么做,就是因为两者之间不平等。企业是老板的,当然一切是老板说了算,雇员只能顺从接受。该作者胡诌:“老板与雇员是两个平等主体,依法确定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不存在一方强迫另一方,也不存在一方高贵一方低贱。工资待遇依法依规依合同确定。”这真是胡说八道!

  你既然承认老板与雇员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二者就不是平等关系。雇佣与被雇佣怎么平等?该作者胡诌“依法确定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请问,哪条法律允许建立这种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该作者还胡诌“工资待遇依法依规依合同确定”,事实上还不是你老板说了算。你老板说开多少工资就开多少工资,雇员能定工资标准吗?即使能提出来,老板能按你提出的工资标准给你吗?什么依法,也就是乘机只给你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你无话可说。他是“依法”办事嘛。老板与雇员永远也不可能平等。说通俗点,平等就是平起平坐,老板愿意与雇员平起平坐吗?

  同时,你既然承认老板与雇员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也就承认了老板与雇员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铁的事实证明,资本家就是通过雇佣劳动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通过劳动为企业创造了大量价值,获取了巨额利润,资本家只拿出很少一部分作为工资发给工人,而绝大部分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这就是剥削!这就是资本家通过雇佣劳动对工人的残酷剥削。该作者说,我国的“私企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注册的合法的经济实体”,所以现在的“私企不是私企老板剥削雇员的私企。”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剥不剥削是指二者之间的关系,与“注册"根本拉不上边。

  事实摆在那里,私企老板个个都成了千万、亿万富翁,甚至是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的特大富翁,那么多的财富是凭他一己之力通过劳动赚来的吗?绝对不是。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更不是。他们的千万、亿万财富,是通过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得来的。工人们创造的剩余价值怎么会被老板据为已有呢?原因在于老板占有生产资料。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都是老板的。老板就凭借所掌握的生产资料,通过雇佣劳动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就是剥削。二者就是这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根本不是什么“平等开放型关系”。公知“右棍”们鼓吹老板与工人是平等关系,这是在忽悠老百姓,是在给私企老板脸上贴金,是在为私营企业尽快占据经济的主体地位造舆论。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揭穿公知“右棍”们的罪恶阴谋!

湖北石锋/文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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