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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陋习,河津人脸上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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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1-4 11: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年陋习,我们脸上的污点

    是良风,我们骄傲,我们发扬,是陋习丑行,我们也不遮盖,更不护短。在我们先人的集体无意识中,大家都在得意地重复着我们的不是而久久觉。兹顺手拈来几例,以校其偏。

    一曰婚嫁时的抹脸。不仅给公公婆婆抹,而且给新郎抹;抹黑脸,抹花脸,扮小丑相,反正越脏越美,越丑越美。昔日为锅底烟黑,后为墨汁广告色,今日更高级,一律油彩。其污秽让人不
恶心不行;不转过脸不行。

    抒发内心喜悦,制造喜事气氛,谁说没有必要?但凡事有度。待弄到不卫生,不文明,让人很不舒服的程度就有点俗不可耐了。我想不明白,我们为什么总是这样为城市人小瞧我们提供口
舌?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样叫“打喜”。生了孩子,特别是头胎,特别是男孩,将其父扮如牲口样,脖子上挂“咕咚”大铃,嘴上戴上“牛愁”(笼嘴罩),让其满街满巷跑,边跑边打,真打,狠打。这条
同上一条同样目不忍睹恶作剧,就不再详说了。

    二曰好勇狠斗。好斗到六亲不认,狠斗到铁索连枷,刀枪戟剑。普遍到一切场合,社火场子,戏台底下……

    三曰嗜燃爆竹,于今为烈。举今例如逢店铺开张,儿女婚嫁,不惜工本,憨态十足,振耳欲聋,山摇地动,经久不息,不震死几个心脏病患者不甘休,不震塌几间房屋不为英雄。

    夸你有钱吗?但为什么老是拿钱买憨憨二干子?庆贺你的喜事吗?那么,就只有这可怜的一种手段了?说这是你的自由吗?谁说不是?但你的自由为什么老是妨碍和糟蹋别人一样应该有的自
由?说这并不犯法呀,是的。但是在某些时候,犯法和“犯德”同样是罪过。

    四曰好铺张,也是于今为烈。仅以久为人们所不齿的白事送花圈说事就满够了。关于这一点,请有兴趣的同志翻一下本人的《文集》“花圈抒情”及“荣乎耻乎”二篇精短文章稍事一曰,兹不
赘述。

    最后曰配冥婚。冥婚者,地底下的或曰阴间之婚鬼。配鬼婚,即给殁了的单身另配一个单身尸骨使之鬼魂成对。此俗亦然于今为盛,不惜三万五万乃至十万八万地“花”。此俗值不值该不该
是人家自己的事,别人干涉不得。但如将其理解为人子尽孝之道,或由此落一个孝顺儿孙的美名,只怕实现不了。如果还想由此“评”一个道德模范、文明楷模,怕更是难之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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