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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很多士大夫敢于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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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26 16: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朝有良知士大夫,无论居庙堂之高,或处江湖之远,为改善民生,维持社会安定,往往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敢于有所作为。有关例子并不少见,仅略举数例于下。

杜衍,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大中祥符元年进士。历任知县、知州、都转运使等地方官。每到一地,都以澄清冤狱、减轻农民负担、打击富商大贾猾吏为己任,深受百姓爱戴。同时,对于仁宗十数次的“内降恩”,都搁置不行,仁宗对他也无可奈何。杜衍后来虽官至宰相,但“清介不殖私产”,致仕后“退寓南都凡十年,第室卑陋”。卒前,“戒其子努力忠孝,敛以一枕、一席、小圹庳冢以葬”。

龚茂良,福建莆田人,绍兴八年登进士第。龚茂良出任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时,适逢江西连年大旱,高宗派其前往推行荒政。茂良首先命郡县免去农民历年积税,禁止地主追捕逃荒农户,并发廪赈赡饥民。时疫疠大作,又派医生治救,“全活数百万”。稍后,茂良对高宗道:“潢池弄兵之盗,即南亩负耒之民。今诸郡荒田极多,愿诏监司守臣条陈募人,从便请耕,民有余粟,虽驱之为寇,亦不从矣。”他认为,贫穷和饥饿是使农民变成强盗的根本原因,提出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以防止民变的发生,将以民为本和维护秩序有机结合。

林大中,婺州永康(今属浙江)人,通过在太学苦读,绍兴三十年登进士第,授官知抚州金溪县。上任不久,“郡督输赋急,大中请宽其期。不听,纳告敕投劾而归”。一个刚刚由科举踏上仕途的人,为了抗议州郡官员督赋之急,竟宁愿挂冠而去,这种情况可以说少有其匹。复职后,迁守侍御史兼侍讲,又多次为百姓的沉重赋税负担请命。“江浙四路,民苦折帛和买重输”,经过大中上疏,力言其弊,“朝廷以其言,为减所输者三岁”。

张齐贤,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人,太平兴国二年登进士第。历仕太宗、真宗两朝,是宋朝名相。张齐贤初入仕,任大理评事、通判衡州。当地法律严苛,只要被定性为“劫盗,论皆死”。他认为,这无疑是草菅人命,遂逐一复审,有五人得以免死。北宋政府从湖北到广西桂林,沿河设置了多个“水递铺”,承担水上运输差役的民户多达数千户,他们“困于邮役,衣食多不给”。后经张齐贤论奏,有一半民户得以免除这项差徭。

张齐贤升任江南西路转运使后,又采取多项措施解民困、济民贫。太宗朝前期,“诸州罪人,多锢送阙下,路死者十常五六”。他发现其中多有冤情。“因力言于朝,后凡送囚至京,请委强明吏虑问,不实,则罪及原问官属,自是江南送罪人者为减大半”。其中,不知有多少人因他的提议得以免于冤死。

(何忠礼/文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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