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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当铺)_运城财政金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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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1-25 1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晋政辑要》载:清光绪十三年(1887),解县有当铺2家,安邑县有当铺5家。

民国2年(1913)至民国6年(1917),河东兴业钱局还在运城和安邑开设过兴业当。

之后,解州又有世泰当,资金万元,典押月息为3厘。

另据《中国实业志》载:

民国10年 (1921),解县当铺减为1家,为城当;安邑县当铺减为2家,其中城当1家,乡当1家。

民国22年(1933) 7月,运城设立广济当铺,资本2万元,以受质绸布、衣服、金银物 件为主,玉器、杂物次之。满当期限定为18个月,以月利2.5分起息。遇到贵重物品不收手续费及存箱费,所当物件价都以折半计算。

时值战乱,乡民经济拮据,押进者多,取赎者少。同年押出金额1.1万元,取赎金额3000元。次年押出金额2.5万元,取赎金额 5200元,架本过重,周转困难。后发行兑换券额6万元,资金为之缓解,当业逐渐兴旺。

到民国25年(1936),解县有当铺1家,资本3.42万元,其中原有资本1万元,借 人资本2.1万元,发行兑换券0.32万元。安邑县有当铺1家,资本2.6万元,其中原有资 本2万元,发行兑换券6000元。

民国27年(1938),日军侵人运城后,当铺均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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