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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问: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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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1-6 1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2021-2023 年)实施方案为您解答:

建立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1.街道(乡镇、县级社区专管机构)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

2.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

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

车位车库使用情况、

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

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

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收取费用;

4.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指导单位:运城市住建局、运城市发展改革委、运城市民政局、运城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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