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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市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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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8-24 18: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市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流程是什么?

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切回应:

(一)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所在机构向所属市或县(市、区)残联提出救助申请。

(二)审批

各县(市、区)残联对提出申请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申请,由同级残联与民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三)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档案,制定计划,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计划;将救助对象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对监护人进行培训

(四)结算

1.县级结算。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局同意,由各县(市、区)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标准限额内予以结算。

2.市级结算。市社会福利院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的,经市残联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同意,由市残联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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