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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公务马”使用限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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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0-8-20 1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代“公务马”使用限制多

按宋代朝廷的规矩,只有在去地方赴任、巡查审理重大案件、视察河堤海防、抚恤灾民以及处理边境事务等情形下,官员才可以使用“公务马”,并凭朝廷签发的“头子”——“公务马”使用凭证,到递铺借出马匹。

官员处理一般公务,能用上“公务马”的机会微乎其微,至于办私事,擅自使用“公务马”,不但官员要受杖责,连私自出借马匹的递铺首领乃至地方大员,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宋真宗年间,广州知州邵晔病重,他的儿子远在湖北,心急如焚,荆湖北路转运使梅询于心不忍,擅自借了一匹“公务马”给他,结果“公务马”累死在途中。

按说邵晔在当时是有名的好官,但私自借用“公务马”的邵公子还是受到了惩罚,而擅自出借马匹的梅询也被降职处理,宋代“公务马”管理之严格,可见一斑。

其实,官员就算是因处理紧急公务用上了“公务马”,也不能随心所欲。比如,骑马不能随便绕道探亲访友,绕道一里,打一百棍,每多绕道五里,多加一百棍,绕道的实在过分,吃两年牢饭;携带的行李也不能超重,多一斤,打六十棍,每多十斤,加六十棍,行李过分超重,坐监一年。


朝廷规定得这么严,是为了防范官员借着乘“公务马”的机会,夹带私货做生意。这事在当时的确时有发生,朝廷不得不防。可是,规矩定得如此之严,官员骑着“公务马”去办事,简直跟坐在火山口上差不多。

“公务马”用起来限制多多,好在朝廷还有一个人性化的做法,文官六品以上,可以发放“用马补贴”——当时叫“马刍粟”,六品以下,只好自己想办法了。拿着这笔“马刍粟”,可以考虑自己养一匹马,也可以去市面上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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