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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称谓不可乱用 ——浅谈敬称与谦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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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2-3 12: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  珍/文

    近日,笔者在一家结婚的婚礼彩虹门横幅上看到:**令子结婚之喜,见了让人忍俊不禁。而且生活中这种写法出现次数不在少数,至少笔者在河津看到这种写法的频率很高。

    一些人之所以滥用“令”称谓乃不熟悉国学、历史之故,只望文生义,以为只要称呼儿女便冠之以“令”,孰不知在闹笑话。使用古代敬称谦语有严格的规范,不是“抓到篮里就是菜”。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大国。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始终在社会上占有统治地位,也深刻地影响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文化。与“恭”、“良”、“温”、“俭”、“让”等内容紧密联系的中华传统礼仪文化,表现在日常生活及习俗中,那就是中国人十分注重“对别人的恭敬谦让”、“对自己的贬抑谦虚”以及“与人交往中温文尔雅的措词”上面。中国人十分推崇这种为人处事的生活态度,中华民族被誉为礼仪之邦。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敬称和谦称出现了许多专用性词语,甚至各个行业、不同的社会群体中都有一套敬称和谦称词语。如称对方的父母子女为令尊、令堂、令郎、令爱;称自己的父母子女为家严、家慈、犬子、小女;称自己的妻室为拙荆、贱内、糟糠等。谦称自己的住所为寒舍,敬称对方的住所为贵府,自称为敝人、不才、在下,敬称对方为阁下、足下。对于敬称和谦称,如果使用得体,既可营造温馨和谐的气氛,又显得使用者高雅不俗。即使是兵戎相见的敌对双方,也往往使用合适的敬称和谦称,以显示出儒雅的大将气度或自尊自重的大国风范。

    敬称与谦称的使用随时代而变化。如上面谈到的令尊令慈等“令”类敬称词,古今用法便不同。在古汉语中,这些敬称可用于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语境,而在现在汉语中,只用于第二人称语境中。但是,无论古今,“令”类敬称词都不能用于自称,不然,就会闹笑话。正如“先生”一词,无论古今都是对他人的敬称,是不能自称的。可笑的是,如今,竟然有人在言谈或文字来往中,自称自己为某先生,听后看后让人为之脸红。

    由于社会多元素的影响,敬称和谦称也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例如“小姐”一词,本来是对女性的敬称词,然而,自新中国成立后到上世纪80年代初,除极特殊的场合外,一般情况下它都成了贬义词,用于指代剥削阶级女性或用来讥讽娇声娇气、经不起风吹日晒的女性。上世纪80年代后,“小姐”一词忽然恢复了对女性尊称的本来面目,不料好景不长,因“三陪”现象的出现,它又成了生活行为不端的女性的代名词。如今,你若一不小心称呼某位女性为小姐,很有可能招来愤怒的白眼以至强烈的回击。

    在汉语日益粗鄙化的今天,滥用古代专用名称或为一语言公害,不是说一律不可借用,但必须准确。一滥用必混淆视听,切忌“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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