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左侧

[建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复制链接]
avatar 发表于 2022-11-14 10: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中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实施。四年来,我市共实施高标准农田61166.4亩,总投资9197万元。其中:2019年在我市赵家庄乡北里村、南里
村、南辛兴村、史恩庄村、史惠庄村、赵家庄村,僧楼镇贺家庄村、北张吴村、闫家洞村、琵琶垣村,樊村镇李家庄村,清涧街道范家庄村、清涧一村、清涧二村实施高标准农田30256.22
亩,总投资4682万元,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完工,2021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在我市僧楼镇郭庄村,下化乡上化村、半坡村、下院村实施高标准农田7707.52亩,总
投资1170万元,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工,2022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在我市小梁乡东湖潮村、中湖潮村、辛庄村、小停村实施高标准农田9404.27亩,总投资
1395万元,项目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正在进行工程复核、造价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准备申请运城市局竣工验收;2022年在我市僧楼镇南方平村、张吴
村,阳村街道东辛封村、西辛封村、峻岭村,清涧街道西庄村,柴家镇苍底村、北原村、夏村、山王村、下牛村、庄头村,城区街道郭村,樊村镇沙樊头村、任家窑村、樊村堡村实施高标准
农田13798.39亩,总投资195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12月上旬能够开工建设。

    二、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投资效益,成立了河津市
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2.强化技术管理。抽调技术骨干成立项目技术指导组,对照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区实际,与监理单位全程指导、监督工程进度与质量,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严格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组成,并全部足额到位。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
程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及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杜绝挤占、挪用。

    三、存在问题

    1.农民认识不高。目前农村务农人员大多年龄偏大,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慢,缺乏集约化耕种和科学种植观念。比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水肥一体化实施需连片实施,部分农户不接受,影
响整体实施效果。

    2.果园面积不纳入高标准农田实施范围。项目设计、实施中,有部分果园面积,根据立项条件,不能设计到项目区范围内,灌溉设施建设不能覆盖,影响了果园的灌溉。同一片地块,周边
农户享受政策,栽植果树的种植户意见较大。

    3.土地比较分散。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实施过的田块10年内不能申报,连片田块以前大多都已实施,新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块大多比较分散。

    4.时间紧、任务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在田间施工作业,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内容繁杂、季节性强、任务重。项目申报、评审、批复时间长,开工时间偏晚。农业生产季节性强,为了不
影响农业生产,特别是水利相关工程要求更是严格,不能影响农业生产。所有施工作业大多是在田间施工,施工区域点多面广,临时施工道路质量较差,一旦出现连续阴雨天气,工程进度滞
后,容易出现工程不能按时完工。

    5.后续管理不到位。工程建成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工程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移交到受益村组,由受益村组进行日后运行管护工作。但是,由于地方集体经济薄弱,
受益村组未设专门的运行管理机构、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和运行管护经费,工程建成后管护质量较差。

    四、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朋友充分认识建设高
标准农田的意见,支持配合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把部分园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计范围。在项目设计、施工中,把耕地中间夹杂的园地纳入统计范围。

    三是提高标准。由于前期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大多较单一、标准不高,需要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设计中把切实需要提升改造的农田纳入设计范围,有利于连片建设。

    四是健全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和专业管护人员实施”的总要求,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
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办理工程完工后产权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落实管护人员进行农田工程设施经常性检查维护。按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支持一点、
地方自筹一点”等方式,多渠道、多方面筹措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资金,确保工程“有人建、有人管”,切实改变“重建轻管”的局面,使工程能长久发挥效益。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181027

相关帖子

comiis_no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wechat_login1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