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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档案馆关于征集红色档案史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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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1-12 16: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批示精神,用档案讲好党的故事,讲好平陆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发挥好档案资政育人的作用,平陆县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史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持有的涉及平陆县历史的红色档案史料。

  二、征集内容

  (一)图片类。反映平陆县地方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红色革命历史图片。

  (二)纸质类。反映平陆县地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等史料,包括各种综合性或专题性文件、政策法规汇编、会议记录、决议、指示或反映革命文化的报刊、诗歌、歌曲、图书等;反映平陆县地方风土人情、民族地域特色,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平陆人民团结奋斗等方面的本土文学作品、书刊、书画等。

  (三)实物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留言、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各类票据、徽章、胸章、像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医疗器械、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实物。

  (四)声像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录音、录像资料。

  (五)其他与红色档案有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和相关史料。

  三、征集方式

  (一)捐献。凡自愿捐献的红色档案史料由平陆县档案馆永久保存,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代存。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又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协商,可由平陆县档案馆无偿代存,并颁发证书。   

  (三)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献、代存,经协商,平陆县档案馆可采取复制方式进行征集,并颁发证书。

  (四)录制口述史。对参加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参加过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有突出事迹的老兵、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可联系录制口述档案。

  (五)有偿征集。对确有重大收藏价值,持有人投入一定资金,能反映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独具特色的档案、资料、实物等,经双方协商,可以进行有偿征集。

  四、说明事项

  (一)凡以捐献、代存、复制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二)凡以代存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资料。所有权不变,代存期间,档案馆可对所代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要内容清晰,注明其主要人物的姓名和事件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四)捐献、代存、复制和录制口述史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平陆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丽娟                                    

  联系电话:0359-3532492

  邮箱:sxycpldaj@163.com                        

  邮政编码:044300                                    

  地址:平陆县西韩窑六组文化大院

  注:此公告长期有效

  平陆县档案馆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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