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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随迁子女幼升小招生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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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7-22 11: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幼升小招生中非盐湖区户籍学生按照进城务工报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效劳务合同及缴纳一年的盐湖区辖区内社保凭证,如果在市直单位上班,有辖区内固定房产,单位在运城市社保中心稳定缴纳社保,是否符合政策?

能否正常录取?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答复。

运城市人民政府,盐湖区人民政府答复关切:

根据政策,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有学校服务区内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所需资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不动产权证号,三者具备其一即可。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备案证号;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有效《劳务合同》及连续缴纳两年的盐湖区辖区内社保凭证。(包含市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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