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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邑一区土改中几个问题的通报 (第一号)_运城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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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3-6 1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运城地委办公室关于安邑一区土改中几个问题的通报 (第一号)

(一九四九年二月十日)

安邑县一区干部于上月下旬县委召开的干部会上,学习土改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初步地端正了划阶级与中农等政策思想,克服了过去一些糊涂观念。干部回村后,在数天的短时间内较深人细致地检查了石碑庄等十个村的土改工作,发现在执行阶级等政策上有较严重的错误。特通报如下,以资各地参考。

第一,在划阶级上存在着敌我界线不清,误友为敌比较严重,如石碑庄等10个村共2406 户,就斗了 233户,被斗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九以上(安色地区一般地富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左右),但其中如柏园斗争面多至百分之四十。经过这次检查结果,被斗户中有6户是中农误为地主旧式富农,误斗户占被斗户百分之二十七、八强。

发生错误划阶级的主要原因,是县委领导上对政策的严肃性不够,对干部估计过高,对划级政策检查研究不够,一般干部思想上左倾残余未克服,有的对划阶级政策不熟悉,因此有以下现象:

1.扩大剥前时间,因此误划富裕中农为旧式富农。如黄家庄郭万隆原来雇用长工未连续三年,但把六个月项一年计算,这样划为旧式富农。

2.不精确计算剥削收人,误划富裕中农为旧富农,如陶村李德明自己劳动较强,雇用一个劳动较弱的长工,精确算下来剩削收入占总收入百分之十九点二,但干部在划阶级时说“用了3年雇工,算是富农”,就这样把他划为旧式富农。

3.降低雇主劳动力为附带劳动。[/b]如石碑庄靳迎喜孩子劳动弱,被降为附带劳动,划为地主,经这次正确划分后,其剥削未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4.单纯看思想方式面忽略实际生活情况
。如把下宛蜀高弟单纯看出租地而划为地主,实则怱视他失去劳力(年已 60岁)。土地虽出租给别人,可是收租不多,过着少吃没喝,
没铺没盖的贫民生活。

5.其他还有把真正的亲戚合耕当作雇用性质,还有提高产量,还有不知道"33 年"文件划错的等原因。


由于划错成分引起部分中农对党的政策摸不着底,生产情绪受到影响,现因纠正成中农渐稳定。

第二、乱打乱扣现象曾普遍发生
。一区经过这次较深人的检查,发现各村扣过 158人,打过 25 人,吊过2人,冻过18人,火烧头的1人等,共217人多,这样造成群众不满,说这次土改不好的一个就是打人,有的宁可忍耐自己的苦,不愿参加斗争会,还有的妇女在场上看见打人把孩子跌在地上,还有雇贫农因为诉苦没劲,发生不良后果。

这个问题的发生主要是和搞浮财相联系的,加之过去在对乱打乱扣中的思想认识问题、对无组织无纪律中的个别干部问题未加彻底解决,在搞不出浮财情况下,该县委某同志认为可以扣,开了个口子,形成这一错误的产生。这次一般对此错误也较认真地加以清算和仍在彻底解决中。

第三、批判干部对不分浮财上的各种不正确认识和错误,从政策上思想上开始解决这一问题,如干部对不分浮财抱着怀疑态度,有的说“是否打错了电报”,是经中央来的还是经半路来的指示","毛主席到苏联去,xxx x在家搞鬼吧",甚至有的说"毛主席是否屁股坐歪了”等,另一方面说什么"不分浮财,贫雇农翻不了身"、"是保留封建"等不正确的认识与政策相抵触的。

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的经验是:首先必须使干部了解土改的目的是为了消灭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不只是无限制地满足雇贫要求,没收征收构成地主富农剥削的土地相连的东西,使其不能再从事封建剥削,不是消灭地主本人,或使其不能生产。

2、贯彻解决左倾思想残余。这点若不清除就会以左倾观点看不分浮财的政策是右倾,只有彻底清除左顺残余,才能端正不分浮财的认识。

3. 联系以往在实际搞浮财中发生的问题与目前群众的要求,如:陶村群众感觉分浮财误生产工太多,用3200余工搞出来的果实得不偿失。石碑庄搞一家旧式富农的浮财犯了扣人错误,农会还着人轮流看守六夜两天,加之斗争大会用的工,按最低一工两升小米计折米368斤的代价,仅斗出四块现洋,以及因分浮财而产生的多得果实与分不公道,发生不团结现象等,使干部实际体验到不分浮财的正确性。

目前,我区在执行土改政策上,都存在有错误,只不过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为着端正我党的正确土改政策的实施,必须发扬各县以往在土改执行正确政策的优点,不动摇地肯定土改工作中的成绩,同时发扬认真的深入细致的检查执行上改政策中的各种偏差和不足,分析研究产生这种偏差和不足的原因,根据中央的政策认真加以纠正。这已成为在领导土改上必须重视和刻不容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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