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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俗中的“年年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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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9 10:24: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早年时近岁末,市场上热闹起来,津门俗称:“腊月十五上全街”。一时之间,年货摊位可谓“寸土寸金”。只要占有一席之地,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自不在话下。由此,争抢摊位,摩擦冲突就时有发生。为避免此事,买卖人想出了“年年在此”的小红条。小条一贴,此地便归我所用。

然而,1882年3月1日上海《申报》曾以《津郡年景》为题,报道了一则由“年年在此”引发的烦恼。文中写道:“天津于年底,百货云集宫南宫北一带,尤为热闹。先于十一月间,所有空地俱贴有小条,写‘年年在此’。至期,则彼争此夺。其所谓,年年在此者何事?年年在此者何人?均不求甚解。然尽有因此而挥拳者。”可见,在清光绪年间,有人曾由“年年在此”引发口角,更有甚者会大打出手。

随着商业观念的建立,“年年在此”延续下来,并逐渐规范,也得到百姓普遍认同,甚至发展为颇具代表性的沽上年俗。字条虽小,但它是市场兴旺的表现,是激烈竞争的产物,更是商业信誉的标签。

(方博/文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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