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垣曲县一男子外出时不幸发生车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及时为其垫付了近5万元的抢救费,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去年年底,垣曲县王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MXX052小型普通客车与荀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MXX855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路边行人李某跌落河滩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伤者李某先被送往垣曲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因伤势较重,又被转至运城市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前后共花费10余万元。
由于肇事车辆只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能给予伤者足够的医疗费用补偿。高昂的医疗费用对原本就很困难的伤者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获悉该情况后,垣曲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特为李某申请垫付医疗抢救费用,共计4.999万元。垣曲民警这一举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爱,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樊朋展/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