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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四项办法 助力山西科技创新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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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16-1-29 09: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省出台四项办法 助力山西科技创新城发展

我省出台四项办法 助力山西科技创新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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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高端人才专项资金,先期设立2亿元的高端人才专项资金;
    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先期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先期设立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
    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先期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1月28日省政府出台《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4个红头文件,启动大量资金从人才引进、平台管理、成果转化、设备补助等方面助力我省科技创新发展。
    携科技成果入驻 最高可获百万科研资助
    给科研经费、免费住专家公寓、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提供就业机会……《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省将设立2亿元的高端人才专项资金,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山西科技创新城,最高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
    什么是高端人才?《办法》表示,高端人才主要是指有1-2个符合科技城发展的研发方向,有能够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产业化项目或有国家科技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科技一等奖的科技成果,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以博士为主体。
    此外,高端人才也包括部分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指研究院(所)或企业研发或生产迫切需要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做出重要贡献,并具备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对于科技城认定的高端人才,根据其携带科技成果入驻孵化器或组建研发机构的情况,我省将给予30-100万元科研资助,其团队给予20-100万元科研资助。对于引进人才发起成立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提出科研项目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
    对于在科技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后留在科技城创新创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对于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特殊人才实行协商引进的政策措施。对于科技城高端人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我省给予10%-30%配套资金。
    对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同时科技城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开设绿色通道,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工作调动、户口迁转、签证办理、工商注册等全方位服务。
    在住房方面,高端人才免费入住科技城专家公寓;在专家公寓未建成前给予房租补贴,或协调就近免费安排住宿;凡愿意在科技城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享受以成本价购房的待遇。在配偶就业方面,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科技城协调提供就业机会;配偶暂时没有实现就业的,每月给予2000元的生活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在子女上学方面,随迁子女由科技城提供免费学前教育,并在科技城内建设的优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医保方面,自主选择省属三甲医院落户医保手续,每年至少在省属三甲医院免费安排高端健康体检一次。
    三大平台 首设3000万引导资金
    未来,山西科技创新城将建设科技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三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省将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助、运行费用补贴、房租补贴、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风险补偿、机构落户等。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未来,我省将在科技城内建立大型仪器共享共用联盟。凡加入联盟的单位,免费使用联盟成员单位的大型仪器,运行费用由科技城补助。
    我省将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先行先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和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业务,并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动产抵押、订单贷款、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科技城每年对贷款户数和贷款总额排名第一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业务奖励。
    我省将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信贷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面向科技城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损失,按照贷款本金和担保代偿金额最终损失的比例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科技支行、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类融资性担保公司,补偿比例为最终损失的30%,单个金融机构每年补偿最高为50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补偿比例为最终损失的20%,单个金融机构每年补偿最高为300万元。
    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我省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落户科技城,积极探索众筹融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50-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优惠。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
    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最高可获200万补助
    今后,入驻山西科技创新城的研发机构,研发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进行中试的,经评定后给予中试费的10%-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可得200万元……《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规定,我省将设立先期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中试、推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等方面。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省对在科技城内成功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其技术合同交易额或评估值的30%,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入驻的研发机构研发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进行中试的,经评定后给予中试费的10%-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入驻的研发机构研发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转化的,优先安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对实施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我省将提高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收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产业化的,可以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内,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
    在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我省对企业申报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给予经费补助。对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每件0.5-5万元的补助。对取得美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等发达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每件1-10万元的补助。对受让美国、欧盟、日本和俄罗斯等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发明专利的,给予购买专利总经费20%的补助。对许可使用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给予许可总经费15%的补助。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给予30-100万元的支持。每年同一机构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5000万引导资金 扶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
    《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规定,我省将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等方面。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应由研制机构提出申请,科技城职能部门初审,专家会议评审,科技城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认定应明确技术范围属于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核心部件或总成的类型,颁发《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产品认定证书》。
    建立政府采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度。对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方式采购。
    实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制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专项资金对签订采购使用协议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给予补助,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对研发制造单位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报记者 要维维 实习生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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