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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选调267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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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16-1-26 1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1月25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发布公告,我省今年继续开展选调生工作,计划选调267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
    2016年全省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67名(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00名。
    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服务项目所在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根据选调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推荐的考生,可在3月中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与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同步进行。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原。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的市范围内统一安排,由各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般分配到县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省、市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被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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