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夏编办发〔2021〕36号),不再保留夏县统计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夏县统计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县统计局机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申请注销夏县统计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经夏县统计局同意,夏县统计局承接夏县统计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毅
电话:0359-2798862
夏县统计局
202 年11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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