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是清代独有的制度,朝廷为了鼓励官员廉洁,在正常的俸禄之外,又增加了一份养廉银,即现在所说的“岗位补贴”。其中一部分也用于“办公经费”,如雇用师爷、幕僚及奴仆的费用即从此出。一般来说,官员的养廉银通常为本薪的10倍到100倍。据《清全典事例》记载:每年的养廉银,总督为13000两至20000两,巡抚为10000两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两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两至8444两。
林则徐入仕从政30多年,先后当过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两次受命钦差大臣,病逝后被清廷追赠为太子太傅,官至一品,每年的养廉银应该在20000两。而他分给每个儿子的财产尚不及他一年的“养廉银”多,可见他宦海沉浮几十年,无论是在职,还是流放,都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朝廷发给他的养廉银多数都用在了办公经费上,仅拿出一少部分孝敬老人,其为官是何等的清廉。难怪比其稍晚的曾国藩在闻得林则徐家书后,在给弟弟曾国荃的书信中,他感慨地说:“闻林文忠公三子分家各得六千串。督抚二十年,家私如此,真不可及。吾辈当以为法。”
林则徐不仅个人为官清廉,且对家人要求极严,家教严谨,家风悠远。这在封建士大夫中的确是难能可贵,实现了其“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思想境界。
郑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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