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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运城市自11月13日18时起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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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1-15 08: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结合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及市气象局、驻市专家组会商研判,11月13日起,我市区域近地面均压场控制,静稳为主,扩散条件转差,早晚时段受高湿影响,预计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决定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间

  自11月13日18时起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控区域

  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和运城经开区参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等级管控;其余县市参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等级管控。

  三、管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

  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和运城经开区参照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其余县市参照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结合用电监管、污染源在线监测等手段对工业企业减排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确保落实到位。对超标排放或未落实减排要求的企业,上限处罚,连续两次不执行的,对绩效等级进行降级。

  (二)移动源

  加大中心城区和建成区过境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优化通行措施。各入城口执法人员要坚守岗位,引导过路柴油货车绕路行驶,严格通行证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辆驶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

  对重点用车大户加强管控,严禁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开展打击“黑加油站”专项行动,严查用车大户油品质量,确保用油清洁、规范。

  (三)城市面源

  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对涉油烟排放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施工工地管控,全面清理未登记注册或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全部停工,施工机械停工,机动车停止运输。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70%且气温高于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频次。

  (四)散煤和秸秆焚烧

  各县(市、区)和运城经开区高层推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力量,全面禁止散煤燃烧及三烧污染问题。加大散煤和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散煤清零和秸秆禁烧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整治存在的问题,确保“禁煤区”无煤和“三烧”问题清零。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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