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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绛县征集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和组织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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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1-12 11: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春雨行动”,促进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广大失业青年实现充分就业。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2022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函[2021]14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集2021年度就业见习岗位,启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见习岗位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1、管理制度健全、用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的各类企业;

  2、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与其专业或技能相匹配的见习岗位、见习条件、见习辅导,可足额发放生活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

  3.能够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和购买不低于85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征集方式

  企(事)业单位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2日前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二、就业见习报名

  (一)报名对象

  离校2年内(2020、2021)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的城乡失业青年(城镇、农村户口均可),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11月22日

  报名地点:绛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

  (三)报名方式

  1、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红底照片1张;

  2、失业青年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1寸红底照片1张;

  3、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绛县2021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1份。

  三、就业见习政策

  1、见习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每月给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县人社局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按要求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咨询电话:0359-6522055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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