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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问:运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落实管理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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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1-6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运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如何落实管理部门职责?

运城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2021-2023 年)实施方案为您解答:

落实管理部门职责。

1.住建、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b]要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2.依据工作职责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违规饲养动物、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或损坏短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车道、擅自侵占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住建、城市管理、通信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要依法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落实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指导单位:运城市住建局、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市公安局、运城市应急局、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运城市通联办、运城市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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