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省连续强降雨的影响,近40年不遇的汾河特大洪峰过境使我县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汛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闻汛而动、向险而行,受灾群众不等不靠、众志成城,我县抢险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共建美好家园,现通知如下:
规范经营。沿街商铺要做到商品摆放规范整齐,自觉抵制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不私搭乱建、违规圈占,不乱发广告、胡堆乱放。所有受灾商铺在10月28日,取缔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
禁止庆典。沿街商铺严禁随意搭建音响设备,发放宣传广告,不得在街面上搞庆典活动。
望广大商铺积极行动,自觉遵守,为共建美好新绛尽心尽力,特此通知。
新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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