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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运城商业志(19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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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0-25 12: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资供应        民国时期,安邑县、解县钢材、木材、玻璃等物资为私商控制,自由销售。

新中国建立后仍实行销售自由。

直至1958年物资机构建立后,对国家一、二类物资 实行计划供应。每年初制订供应计划,先由计划委员会根据上级分配的物资指标,向各用料部门下达供应数量,各部门在分配指标内提出明细货源和用料单位,报送物资部门,然后物资部门在品种、规格、型号、供货时间方面综合平衡,分别制订年度供应计划和季度供应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供应方式主要为两种,一是直达供应,二是中转供应。

1960年后,运城物资供应实行以块块为主,条块结合。一般采取归口安排,综合平衡,统一下达指标,分户记帐,分头订货的办法。首先保证支援农业、轻工市场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需要,其次是援外的需要和其它一般需要。

供应的顺序是:先生产后基建, 先采掘后加工,先维修后制造,先配套后主机。

1962年,供应计划内钢材61吨,其中支农23吨,轻工市场20吨,维修13吨,其它5吨;水泥20吨;木材50立方米;烧碱、 纯碱各0.5吨。

1963年,供应计划内钢材266.5吨,其中支农164吨,机械制造3吨,维修68.5吨、轻工市场31吨;木材2931.5立方米,其中支农2100立方米,市场销售8000立方米,生产10立方米,产品包装10立方米,维修11.5立方米;生铁165吨;水泥34吨;平板玻璃298标箱;烧碱14吨;纯碱65吨。

1964-1970年,改由晋南专区物资供应站按计划分配和调拨单代供。

1979年后,物资供应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国家指令性计划逐渐缩小,指导性计划渐次扩大,市场调节部分日益增加,物资部门在抓计划内供应的同时,又抓了计划外销售。

当年,计划内供应钢材3054.8吨,其中,供应农业和农机2566.3吨,轻工市场157.3 吨,机电制造153.2吨,生产维修58吨,其它120吨;木材1624立方米,其中农用1133 立方米,市场366立方米,维修125立方米;水泥770吨;生铁4957吨;铜6.8吨;铝 5.31吨;铅2.82吨;锌2.64吨;杂铜23.39吨;废铝76.5吨。计划外数量占供应总量的 30%,销售金额150万元。

1981年,计划外增加到170万元,占销售总额的35%。

1982 年后,计划外供应逐年增加,而且计划外供应品种增多。

1983年,计划外供应钢材900吨,水泥1100吨,玻璃5000标箱,汽车110辆,木材1212立方米。

1984年,计划内供 应钢材3019吨,木材1212立方米,水泥166吨,生铁1551吨;计划外供应钢材1500吨,水泥1200吨,玻璃6000标箱,汽车123辆,木材2000立方米,总值410万元,占 全年销售额60%多。

1988年,着眼于推销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利用率。全年共销售钢 材、水泥、木材等计划内物资1200多万元,计划外钢材、水泥、木材630多万元。

1990年,销售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2176.7万元,超计划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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