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37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我县第二批1家企业符合2021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拟予返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359-75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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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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