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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人口节制生育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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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7-23 18: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奖励

从1980年开始,对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予以奖励。当年,首次召开表彰奖励大 会,表彰了率先只生一胎并做绝育手术的红旗路学校教师侯桂英。之后,有100对夫妇表示只生一胎,并做了绝育手术。

1980年至1988年底,全市共有6788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书。对独生子女从出生至14岁,每月发5元保健费。在同等条件下,对独生子女入托、升学、住房给予优先考虑。

至1988年底,全市累计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40.7万元。此外,还开展慰问独生子女活动,机关、厂矿给独生子女买玩具、书包、食品等,农村给独生子女户优惠化肥、优先贷款,优先规划宅基。

教育

1964年,计划生育以宣传为主。

1982年,计划生育被列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 人员对计划外怀孕对象,登门做思想工作,讲国情、县情、经济对比,进行典型教育。

1984年至1988年底共有16626个怀孕对象做了流产、引产手术。1990年,计划生育工作队对计划外怀孕对象继续采取教育的办法,使2447人做了人流手术。

处罚

1982年12月1日后,执行省政府关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对超生夫妇进行经济处罚,行政限制,党纪政纪处分。当年,处理了8名超计划生育的干部、职工。农村实行罚款。

1988年, 罚款6万余元;

1990 年,査处一批超生对象, 罚款7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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