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万荣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万荣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公告如下: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10日前,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报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艺术考级机构应当自每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考级结果予以备案。
自本公告之日起,万荣县内所有的艺术考级活动必须到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备案,未备案开展艺术类考级活动,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地 址:万荣县汇源街西段县文化和旅游局403室(万荣西站东50米)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9-4527977 15235990815
特此公告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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