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剧《赘婿》热播,引起人们对赘婿的好奇:古代赘婿地位真这么低吗?
赘本意为“以物质钱”,即借钱时的抵押品。
清代学术大师钱大昕认为赘婿来自赘子,即借钱者将儿子抵押给富家,如没按期归还,儿子便成富家的债务奴,称为赘子。赘子长大后,富家将女儿许配给他,遂成赘婿,身份仍是奴隶。
鉴于钱大昕的学术地位,后人多从其说。然而,随着《睡虎地秦墓竹简》等文献出土,人们发现:赘婿是庶民,并非奴隶。
既然是平民,为何赘婿无法享受平等权利?在秦朝,赘婿不得另立户籍,终身谪戍,一旦配偶去世,赘婿无权继承女家财产,常被赶出家门,成为“逐夫”。
春秋战国时连年战乱,女性也要从事生产,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富家为女招赘渐成常态。比如齐国以富闻名,女工贡献尤多,故齐人对女性意见较重视。在齐国,赘婿甚至能当官,名臣淳于髡就是赘婿。
在秦国,也有许多赘婿。商鞅变法时,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为了逃税,富家的儿子们成年后便分家,穷家的儿子们只能入赘。
汉代法律对赘婿较优容,汉代皇家对赘婿并不歧视,汉武帝的女儿盖长公主和姑姑馆陶公主守寡后,都招近臣同居,汉武帝亦默许。
唐宋两代对赘婿更宽容,诗人李白便两次入赘,分别是唐高宗时宰相许圉师家和武则天时宰相宗楚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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