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通知
注意啦!!!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和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符合条件没有申领的失业人员抓紧啦!!!
为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1号)精神,垣曲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温馨提示:
1、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2、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发[2019]12号)规定,对符合衔接条件、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2020年5月至12月,对不符合衔接条件、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望符合条件没有申领的失业人员尽快申领。
申领途径: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si.12333.gov.cn/)
2)下载“民生山西”APP申请
3)现场办理(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电话:0359-6088151
垣曲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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