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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社区1号楼主Lv.9 发表于 2020-12-17 09:03:55 | 查看全部
运城市居民年满65周岁的城乡居民,有补缴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例如,市民李先生今年63周岁,他应该缴纳2年保险费,65周岁时可按月领取待遇。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例如,市民王先生今年42周岁,在他65周岁之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不得低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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