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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爱文物的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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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0-8-8 15: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爱文物的秦观

近日,山西闻喜警方破获一起盗墓案,被盗卖的春秋镈钟已经追回。镈钟是周代盛行的一种乐器,在宋代就曾有过出土,还曾经引起一桩公案,当时著名的文学家秦少游拍案而起,对此予以严厉的抨击。

秦少游,就是宋代文学家、词人秦观,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曾任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国史院编修官。他的代表作品有《鹊桥仙》《淮海集》《淮海居士长短句》,被尊为婉约派一代词宗。

我国的考古学,是在金石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金石学成为一门学科,正是起源于宋代。考古学界使用的青铜古器名称:钟、鼎、簋等“皆宋人之所定”。可见宋代对文物的收藏鉴赏水平之高。

由于宋代对文物收藏的重视,所以那时就有对文物归属权进行了立法,规定:“诸官地内得宿藏物者,听收”,意思是居民在官地或自家土地发现文物,可自动获得其所有权;“凡人于他人地内得宿藏物者,依令合与地主中分”,意思是如果在他人土地发现文物的,则需与业主平分所得物的价值;“得古器锺鼎之类形制异于常者,依令送官、酬直”,意思是如果发掘到国家保护性文物,则要求送官,官府再给予相应的报酬。


宋代规定保护性文物是不准许自由交易的,但一般的古器珍玩,可以自由流通于市场。国家会高价征收私人从地下发现的文物。

说到宋代这起镈钟公案,还得从一个传说故事说起。据史志记载:北宋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岁旱湖涸,但湖中有“八眼甘泉”涌流,可资饮用,当时受益民众颂为“蜜泉”,遂以改作湖名。


尔时,土人曾掘得“楚公镈钟”于此。北宋著名金石学家赵明诚《金石录·楚钟铭跋》有记载:“右楚钟铭,获于鄂州嘉鱼县以南,字画奇怪,友人王寿卿得其墨本见遗”;《李清照集·年谱》也载:“楚公钟在鄂州嘉鱼县出土,王寿卿以墨本遗明诚”。

显然这个古钟即镈钟,是一种古代大型单体打击乐器,形制如编钟,属西周时期楚国的青铜器。因西周时期楚国国君自称为公,故为楚公镈钟。另据民国十年《湖北通志》录赵明诚《金碌》记载:钟上有“楚公为自作宝大镈钟孙子其永宝”14字铭文,历载史籍。

那么这个镈钟后来去哪儿了呢?史载:当时县令将此钟送武昌府,却被“投入兵器之冶”毁掉了。原来,当地县令知道它是个好东西,就送到了武昌府。时值武昌知府已解职,其他人不仅不识此物,反而视为不祥之物,当作废铁投入兵器炉中毁掉了。真是可惜呀!

如此国宝级的文物就这样给销毁了,深爱文物的秦观听说后,其心情可想而知。

当时,秦观正从处州贬至郴州,经过武昌府,得知此事,痛惜不已。因为他深知镈钟的历史价值,就写下了著名的幽愤之作《吊镈钟文》,首先他对这个镈钟发现的过程和被销毁的事件进行了描述,而后发出了自己无奈的感慨:“呜呼!物之不幸有如是邪。昔九江吏盗颜忠肃之碑材,置其所述,欧阳詹闻而吊之以词。


予悲夫镈钟,古乐之器,先王所以被功德而和人神,审音之士,至有振车铎于空地而求之者,非若九江碑材因人而贵也。而辱于泥涂,无所自救,遇其非鉴以触废。好古之士焉得默默而已乎?乃作文以吊之。”这也是我国最早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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