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回复

运城市对各单位和个人用水有什么要求

494 0
发表于 2020-6-30 11:38:1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运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二十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设备产品。已安装使用的非节水型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国家公布淘汰的非节水型设备和产品。
62780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wechat_login1  qq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公众号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