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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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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17:00:0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运城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如何开展?

建金[2018]46号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主动协调当地公安、通信、城管、网信等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


要全面清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信息,依法关停发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网站和涉嫌违法电话,净化美化社会环境。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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