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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姓氏趣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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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0-6-16 1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古以来,人的身份、地位、权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都在姓名里汇合,也从姓名中体现。因而一个新生儿的姓与名,往往更会被人们视为希望的寄托、思想的铭牌,乃至家庭、种族、个人兼时代命运的翘板。很多或大或小的摩擦、矛盾随即而生。

那么,中国的姓氏是怎样起源的?为何在古代中国,女子会“从夫居从父姓”?“冠姓”是一种权利吗?

姓是怎么来的

人们普遍认为,姓最初是代表有共同血缘、血统、血族关系的种族称号,简称族号。作为族号,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庭的,而是整个氏族部落的称号。我们的祖先最初使用姓的目的是为了“别婚姻”“明世系”“别种族”。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大约在5000年前的伏羲时期。相比起现在的从父姓,中国古人最早是从母姓的,从“姓”字的解析就可以看出。《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天子因生以为姓。”

上古八大姓姜、姬、姚、嬴、姒、妘、妫、姞,都是有一个“女”字旁。例如炎帝姓“姜”。关于姜姓比较可靠的说法是,姜姓是西戎羌族其中一分支,后游牧到中原,就是牧羊人。炎帝之所以姓姜,是因为他是牧羊女的后代。

“姓”在当时代表着氏族的血统,它最开始的主要功能是——区分血缘,防止血缘婚配,也就有了“同姓者不婚”的说法。

由于人口的繁衍,原来的部落又分出若干新的部落,这些部落为了互相区别,就为自己的子部落单独起一个本部落共用的代号,这便是“氏”。这些小部落后来又分出更多的小部落,它们又为自己确定氏,这样氏便越来越多,甚至于远远超过原来姓的规模。从时间上来讲,这已是父系氏族社会的事情了。

在漫长的母系氏族社会(旧石器时代),人类的主要课题不是发展壮大,而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活下来。因此母亲的生育和呵护就显得很重要,感念母亲就成了时代的主旋律。

公元前1046年,周朝建立,加上母亲们的呵护照料,人口繁衍了,活下来已经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发展壮大。说到开疆拓土、披荆斩棘、争夺资源、驱逐野兽、打架斗殴,这些苦力活,肯定男人更占优势一些。所以,男人成了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孩子开始认同男权的价值观。

公元前771年,平王东迁。男权的优势成为宗法制度被固定下来,并从诸侯国君层面推广到士大夫阶层。制度规定,从成年有地位的男子的名字中取一个字(尤其是第一个字)作为后代的姓,代代传承。秦汉之前,姓和氏在不同场合使用,哪些人有姓,哪些人用氏有严格的规定,“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汉代以后,姓氏不加区分,姓氏合一,统称为姓。

古代女子为何从夫居从父姓

定居中原的农耕者很早就发现近亲结婚不利于繁衍,会导致后代在智力和体能上的衰退。

中国古人建立了一套制度,尽可能避免血缘关系太近的人结婚和生育。首先是用来“别婚姻”的姓氏制度。姓氏制度以父系为中心,儿女随父姓——借此展示父系的血缘。除社会中鲜见的“入赘”外,后世全然无视母系的血缘。外婚制要求农耕村落所有成员都一律同他姓村落的成员成婚,这一规则可确保某些父系近亲不结婚。

在农耕中国,与外婚制紧密联系的还有普遍的女性从夫居,即除非因没有兄弟不得已招婿入赘外,女性婚后一律移居丈夫的村庄,仅携带作为嫁妆的个人动产同行。

春秋以后,氏族制度逐渐演变成为家族制度。家族制讲究血统,从夫居,充分体现了父权,实行继承和族外婚制。女人结婚嫁于男家,则划归为男家之人,其生育子女均属男性家庭成员,为父系血统,子女从父姓。

男人为一家之长,有在家中的一切支配权。此时期夫权、父权便已形成制度,已经立法了。因此,家族便替代了氏族,氏族已形同虚设,于是姓氏逐渐合为一体。

“冠姓”是一种权利吗

我国的姓名文化源远流长。从历史来看,姓氏大致是固定的,子承父姓、代代相传。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子女随母姓甚至是自创姓氏的现象开始增多,取名也愈加新奇。

那么,“冠姓”是一种权利吗?孩子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或者可以在父母姓氏之外创设其他姓氏吗?孩子的姓名究竟谁说了算?这不仅与传统文化习俗相关,也牵涉国家法律规范和姓名登记管理秩序。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上述两个条款做出了立法解释: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由此可见,法律上并不存在“冠姓权”这种说法。小孩并不是父母的“私产”,其具有法定的“姓名权”,小孩随父姓或母姓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至于究竟跟父母哪一方姓,则是公民的自由,取决于家庭内部协商的结果。男方没有权利要求小孩必须随自己姓,同样女方也没有权利要求小孩只能跟着自己姓。

一个人的姓名先是来自父母、源于家庭,承载着自身人格,更维系着社会关系,同时还牵扯父母子女关系、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国家公民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可以说,姓名虽短,价值却极为重要。至于“冠姓权”,这与是否是“独立女性”基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男权社会正在逐步被男女平等这一观念所动摇。在社会发展的趋势中,男女平等是大势所趋。所以,标志血缘的姓氏,也不再是男性的专属。

根据公安部先前公布的汇报信息显示,近30年,在名字中运用爸爸和母亲姓氏结合的情况,持上升的趋势。1991年年底,这一数据信息为11.8万人,到2018年年底,这一数据信息提高为110万人。从每年5%的递增情况来看,如今全国应该有120万的宝宝是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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