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回复

[咨询] 运城民办学校办理以捐赠者姓名作为校名的批准申请条件是什么

327 1
发表于 2020-6-11 11:20: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运城民办学校办理以捐赠者姓名作为校名的批准申请条件是什么?


avatar
60649

评论1

avatar 社区1号 未绑定微信Lv.9 发表于 2020-6-11 11:21:43 | 查看全部
运城民办学校办理以捐赠者姓名作为校名的批准申请条件是:

1.申请开办请示。

2、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建设局认可的建筑安全鉴定公司出具的校舍《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

3、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4、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5、校车行驶证复印件

6、拟办学校(幼儿园)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即验资报告);

7、租赁校舍(园舍)的,缴交办学风险金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自建校舍的,提供自建证明);

8、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个人简历、校长上岗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9、董事会成员名单;

10、拟办学校的办学章程;

11、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交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12、其它相关材料。

回复

avata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wechat_login

本版积分规则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18636392123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ewm_b关注小程序
  • ewm_a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ewm_a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