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到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局会商结果,春节期间山西省污染扩散条件偏差,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大量的烟尘颗粒,会引起诱发支气管炎、肺炎等疾病,发生中毒症状,尤其对老年人及儿童影响更大,为了降低污染负荷,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买不放烟花爆竹,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时限
春节期间所有时间段一律禁止燃放。
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怎样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于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永济公安将从严处罚。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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