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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新增处理罚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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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15:11: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我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新增处理罚单业务
12月21日,从运城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新闻发布会获悉,已于12月20日上线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又开通了一项业务。新开通的业务为处理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且只允许作警告或罚款处罚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
处理罚单的用户,驾驶证状态不能为“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满分”“转出”。另外,以下三种情况也不能办理此项业务:驾驶证逾期;用户驾驶证准驾车型与待处理违法的机动车类型不一致;用户选择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记录处理后,驾驶证累计记分大于等于12分。同时,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不含60周岁的),不允许处理车辆类型为A、B类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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