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
2.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3.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不同收取的相应的服务价格不同;
4.服务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制定;
5.物业前期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和业主根据规定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6.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根据规定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7.除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
8.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认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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