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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群众爆料盐湖区特大诈骗案警方办案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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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18-5-24 14: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5月,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爆发一起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煜珺(性别:女,身份证号:142701196806082469,身份证住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东阜新七巷16号)伙同王国强、王雪丽夫妇,以高额利息、实体投资运营回报为由,诈骗人民币4000余万元,受骗群众达60余人!诈骗行径败露后,受害群众报警,运城市盐湖区警方居然不予受理!经受害群众强烈要求,方对王煜珺进行了羁押。但羁押之后,盐湖区警方消极处理,对受害群众多次主动提供的诸多涉案人员、资金流向等线索视若无睹,置之不理。

  受骗群众无奈之下,只得自行调查,调查发现:王煜珺原名王文娟,实为运城市盐湖区陶村镇苦池村人,之前分别于2004、2012年两次伙同李庆峰(王文娟之夫,男,身份证号:142701196704252439,后改名为李晓军,并与王文娟办理假离婚,实际仍生活在一起)进行诈骗,合计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蹊跷的是:2004年王文娟同李庆峰被判入狱后,李晓军很快以身体不健康为由取保候审,王文娟则于3年后随即出狱。2012年,王文娟第二次在运城市钢材市场诈骗两千余万元,但刑事拘留三个月后却被直接释放,甚至连同刑拘记录也被一同抹除。王煜珺(即王文娟)解除拘留后,其个人档案经盐湖区公安局相关主管部门人员修改,王煜珺过去的所有犯罪档案记录被刻意消除,导致众多受害群众在被王煜珺诈骗前,对其从业经历及历史记录一无所知,一直以为其从事的是正当的实体企业运营,从而导致上当受骗。受骗群众就此事向盐湖区警方进行了举报,盐湖区警方相关负责人当场便以“此事为临时工所为”一口推托,如此荒谬理由让人不可思议。

  调查发现,王煜珺和王国强夫妇在2014年至2015年5月26日期间,多次向部分受骗群众强调“业务上的事儿不怕出问题,出了问题也有张队罩着”。案发后,受骗群众发现,王煜珺口中的“张队”便是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南城刑警四队队长张宏建。从王煜珺开始行骗至2015年5月26日下午被捕之前,其频繁与张宏建通过电话、约见等方式联系,且在案发前几天,王煜珺和王国强夫妇在受骗群众面前多次公开打电话向张宏建求救,且一直问“张队,这个事情到底怎么办?”,让张出谋划策并求解决,且王煜珺被运城市盐湖区北城派出所羁押前的最后一个电话也是与张宏建联系的。

  与此同时,王煜珺被羁押之后,未归案的涉案人员遇事频繁联系张宏建,让其出谋划策。包括王煜珺的儿子李梦豪,逃离运城之前,还与张宏建通电话进行了逃离运城及停用现有联系方式等动向通报。

  2014年,张宏建协助王煜珺以公司实力相当雄厚且在空港繁华地段有地块200亩为由进行诈骗活动。2015年5月,王煜珺行骗资金链断裂,其同伙王雪丽让受骗群众找买家购买此开发用地,当受骗群众找来意向买家后发现该开发用地根本不存在。在其过程中,张宏建对此进行了极力协助。

  随着调查深入,受骗群众还发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治安大队在编民警宁文霞也参与其中(此人常年在编不在职)。

  2012年起,宁文霞便与王煜珺在运城市学府嘉园小区门口门面房合开担保公司。且,在2014年,王煜珺多次向受骗群众说她把每次收来的钱全部转给了宁文霞(此人家庭背景在运城市公职系统极为深厚,运城市民对此传播颇广)。2015年4月,公司资金链吃紧,王煜珺说宁文霞给找了一笔钱在5月20号即可到账,结果到期后该款项并未到账,王雪丽还在受害群众面前抱怨其办事不利。王煜珺、王雪丽夫妇被受骗群众报警羁押后,张宏建、张乐(王煜珺小叔子)曾亲口对受骗群众说王煜珺把钱转移到了宁文霞所属位于广东江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在王煜珺诈骗案发后,因运城市盐湖区警方对案件侦破态度消极,案件线索置之不理,受骗群众多次赴运城市公安局纪委、运城市盐湖区政法委、运城市盐湖区纪委、运城市盐湖区督查办公室等部门对张宏建及相关线索进行举报,但上述部门互相推诿,要么以“我知道了,我还有事,你们先回去吧”、“不属于管辖范围”推辞,要么以“证据缺乏”、“这材料是什么玩意儿”当场拒绝。如此无视事实、粗暴、傲慢的官僚做派,让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同时,受骗群众在举报过程中,频繁遭到来自盐湖区警方部分人员的威胁、恐吓,以“不要惹祸上身、会被关起来”等理由,对受害群众强力施压。
  张宏建也在案发后,曾亲口向受骗群众宣称,盐湖区该案经侦队在提审王煜珺等人时,他可随意参与提审,并向受骗群众扬言:运城市公、检、法我都很熟,不要费力不讨好!受骗群众到上述主管部门频繁反映情况,结果均无果而终,且遭受警方人身恐吓,也从侧面准确印证了张宏建所言非虚。
  鉴于以上种种,作为受骗群众,我们不禁要问:作为公安部门的刑警队长和在编民警,是什么关系能让张宏建、宁文霞和诈骗累犯王煜珺等人保持如此亲密、依赖且频繁的联系?并且能让王煜珺等人在无助之时首先能想到他(她)们?!只是单纯的合伙经商吗?!是什么人能让两次诈骗累犯王煜珺短时间出狱,逃脱法律制裁,逍遥法外?!又是什么人能让主管户籍的公安部门任其驱使,为其更换身份,注销犯罪记录?!又是什么人能让王煜珺在运城市公、检、法三部门眼皮下横行无忌,持续三次行骗并顺利得逞?!!运城市司法系统、张宏建及其背后之人真能如此只手遮天吗?!又是什么人,甘为张宏建的马前卒,对受骗群众打压、恐吓,为其刻意掩盖重大涉案嫌疑?!
  宁文霞、张宏建作为公安系统在职干部、民警,在党中央及中纪委三令五申之下,严重违反相关廉洁自律规定,依然与诈骗分子合谋,猖狂诈骗而毫不收敛,性质极其恶劣严重,实属罕见!
  因此,出于对运城市政法系统的极度失望,我们只好向网络寻求帮助,也同时向山西省相关主管部门联名举报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南城刑警四队队长张宏建、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民警宁文霞、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户籍部门等相关单位、个人有重大涉案嫌疑、行政不作为、未经授权私自篡改犯罪嫌疑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请求主管部门责成运城市公安部门积极作为,查清王煜珺及其同伙资金往来明细及张宏建、宁文霞等参与诈骗的犯罪事实,并全力追回所有赃款,还运城市民一个朗朗乾坤!
  因王煜珺诈骗团伙所诈骗款项均为受骗群众血汗积蓄,诈骗案发后,受骗群众多人家中日常生活无以为继,又因运城市主管部门互相推诿、盐湖区警方对案件侦破消极懈怠,众多群众情绪激昂,鉴于此,恳请山西省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主管部门领导对此案件予以关注,并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违法违纪、行政不作为等所举报行为予以查处,严肃纪律,净化公安民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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