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0日,正月初五,运城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隍庙会执勤时,发现一名7岁左右的走丢女孩,经过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丢失孩子的父母,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当日17时45分,城区中队民警在城隍庙会龙兴街贡院巷路口执勤时,发现在巷内不远处有一名正在哭泣的小女孩便上前询问情况,小女孩自称在城隍庙会游玩时跟父母走丢了。民警在与女孩寻找父母未果后,将她带到龙兴广场警务室,买来牛奶和面包,安抚其不安紧张的情绪,并详细询问小女孩家庭情况;同时立即与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被告知20分钟前有人报警称自家小孩走失,并留下了联系方式。民警遂与其进行联系,经过联系和核实后,确定其为走失女孩的家长,并通知其到龙兴广场警务室接孩子。约20分钟后,急忙赶来的家长,在见到爱女后,激动不已,对警务室在场民警跪地道谢,民警连忙将其扶起,并叮嘱赶庙会人多,要时刻照看好孩子,以免再次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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