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事情 8月12日,运城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并给予上限处罚。 当日10时30分许,新绛县横桥乡村民姚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该县汾河湾路口处时,正在此处执行巡逻任务的古城中队民警依法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等相关手续时,驾驶人姚某神色慌张,且前言不搭后语,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询问。
经过进一步询问和通过公安网驾驶员信息系统查询,民警发现姚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在对其进行了必要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黄河晨报 记者:秦立国 赵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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