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我吃早点时发现市区南城墙路民主舞台以东二百米处,好几家店铺门前用各种方法占车位,造成无公共停车位。我们居民该把车停在哪儿?我随后又在其他街道转了一下,也总能看到很多临街商家在门口停车位上摆着圆锥形的警示桩或其他一些石块、旧沙发、椅子等各种杂物,不让市民停车。对于这种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统一管理,对这些商家私占停车位的行为加以规范,还车位于民。
道路是公共资源,而道路的范围包括机动车道、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道路的停车泊位都是由政府部门组织施划的,这些车位是禁止被任何单位私自占用的,如果有单位在这里摆放东西,占用车位,都是禁止的。我觉得一个城市的文明应该从道德文明做起,运城市作为一个要重头发展旅游的城市更要从交通文明抓起,市民停车问题都解决不了,怎么广迎四海宾客?要抓违章停车,还要监管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从根源上解决违章停车问题。希望私占公共停车位的问题能够引起管理部门足够重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市民 张红梅
来源:黄河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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