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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稷山交警上限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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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3:39: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道路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该队此次整治的重点是,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该队坚持中队长带队负责制,以国、省道沿线和城区街道为主,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该队要求所有执法执勤民警必须警容整洁、证件齐全、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要求统一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对讲机,并配齐单警装备,进一步做好民警安全防护工作。据悉,该队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上限处罚,顶格处理。(李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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