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讲这桩命案,得先说说稷山辣椒。毕竟,正是这地方特产,悄悄系起了一段人命关天的案件。
稷山辣椒有个形象的别名——“耙齿辣椒”,因其形状酷似农家用的耙齿。它辣味冲劲足,香味却醇厚绵长,独得一方人偏爱。当地有句俗语形容它:“先辣嘴,后辣心,然后再辣沟子门,巴到地里辣死麦茬根”,虽俗却道尽了它的烈。更妙的是,用它的籽榨出的油清香扑鼻,磨成的辣椒面入锅总是浮在汤面,不沉底,秦晋豫一带老字号的羊肉泡馍,都认准了用它提味。
这辣椒的历史可不短,自汉代就有人在稷山栽种,还曾远销多国。上世纪八十年代,稷山县每年栽种数万亩;1966年出口创汇达7.7万斤,1980年更增至20.6万斤。只是不知何故,稷山后来没再大面积种植,反倒成了村里百姓院墙边、地头畔常见的“私房菜”。
闲话少叙,且说那桩命案。
1953年4月11日,春光明媚,惠风和畅。驻原家庄的村干部杨星焰吃过午饭,像踏春般到田间查看麦苗长势。走到离村不远的一口井边时,他想看看井水深浅,琢磨着今年春浇能不能派上用场。
可往井口一瞅,杨星焰吓得差点瘫坐在地——井里的水面上,竟漂着一具尸体。他一边急呼村民保护现场,一边撒腿往公安局报案。
公安局接报后,立刻派侦察员王元义协同司法科人员前往查验。打捞上岸的是一具男性尸体,约三十多岁,赤身裸体,头部蒙着一件中式衬衣,嘴角有创伤;身上除了裹着件花布里的棉马褂,还被一根木棍和绳子紧紧捆着。尸体已开始腐烂,面目全非,难以辨认。
从死者头上的细白布衬衣、花布里棉马褂,再到留得颇长的手指甲,王元义和同事推测,死者大概率是教员或商人,绝非务农的苦力;赤身裸体的状态,暗示他可能是在夜间熟睡时遇害;而头部、嘴边的破皮挫伤与骨碎内烂的痕迹,则指向凶器可能是铁棍或石头。
受限于当时的侦破条件和技术,加上尸体腐烂、面貌模糊,案发时间难以精确判定,只能推测遇害已有些时日。
案情讨论时,大伙一致认为,当务之急是查清捆在死者身上的木棍和绳子的来源——谁家的?为何会用来捆尸?这是追查凶犯的关键线索。从现场判断,行凶者大概率是附近村民。要找到答案,就得往群众中去,悄悄打听谁认得那根木棍、那条绳子,线索或许就藏在这些细节里。
王元义先到案发地原家庄村侦查。一进村,就听见村民三三两两地议论,有说“准是奸情害命”,有猜“定是图财杀人”,更有人断言:“尸体在咱村井里,跑不了是本村人干的。”
这天,王元义撞见一群人正聊命案,便走过去打招呼,递上兜里的烟,顺势加入了这场“议论小会”。有个村民随口提了句:“听说还有捆人的绳子和木棍,不知道是啥来头。”
这话刚落,王元义立刻用锐利的目光扫过众人。他注意到,人群里有个人原本像要开口,却又突然闭了嘴,那欲言又止的模样,被他牢牢记在心里。
没过多久,人群散了,那个欲言又止的人走上前,热情地说:“侦察员同志,到屋里喝口水吧,这些天您辛苦了!”王元义便跟着他回了家。
这人叫景东金。他对王元义说:“有个事想给您反映,不知道对破案有用没——我看那绳子和木棍,像是咱村原天顺家的。”王元义追问:“你咋这么肯定?”景东金答:“那条绳子是他去年修房子时新买的;木棍是去年他参加互助组,找村里木匠好福锯刨好的,本想做小推车的车辕,村里不少人都认得,错不了。”
这条线索有根有据,王元义却没立刻下结论。原天顺是青年团员,还是互助组里的积极分子;而景东金呢,解放前干过顽伪,日伪时期还和兄弟景丁元在汽路上抢过行人。如今他一反常态,主动提供线索,不得不让人多琢磨几分。王元义心想:若绳子和木棍真是原天顺的,会不会是被人偷去作案?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嫁祸?这些都得证实。
临走时,王元义在院里碰见景东金的父亲景论。说起命案,老人难过得眼圈发红:“那口井离我家近,可去年公家打防疫针,把我的马打死了,我气不过,把马扔到了那口井里。打那以后,心里堵得慌,再没靠近过井边。”王元义一时摸不透这话的意思,到村干部那打听才知,景论是个牲口交易员,来往客商多。有村民反映,1950年景论曾和匪特苏田坝在南县经商,欠了不少债,去年还有人上门讨债。莫非是他杀了讨债的客商?加上景东金兄弟俩向来不务正业,案发的井又离他家不远,可终究没证据。
王元义把侦查到的情况上报后,局领导分析:凶犯大概率是原家庄村人。案发现场既不靠大路,也离汽路很远,距村子仅十来步。白天人多眼杂,不可能行凶,必是夜间作案。若是土匪在汽路打劫,何必脱光死者衣服?况且汽路两旁也有井,为何要舍近求远扔到村边井里,不怕被发现?由此推断,作案现场不在井边,而在村里;凶手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有计划作案;且凶手与死者很可能相识,并非偶遇——井台上没有明显打斗痕迹,也印证了这一点。
原家庄团支书给王元义提供了个细节:“天顺以前工作认真,讨论时总积极发言,可近两个月,一说起这案子,就躺那儿不吭声,闷得很。”王元义向局里汇报:若绳子和木棍不是被偷,原天顺就是重要嫌疑人。但也有人反驳:敌伪反动人员作案后,嫁祸给青年团员,也不是没可能。
为了找到更多线索,王元义与村公安员郝开太、治安委员吴幕师、村支书原文芳等人通宵梳理细节,生怕漏掉蛛丝马迹。几经核实,加上原天顺本人承认,井中尸体上的绳子和木棍,确实是他的。原天顺向团支书坦白时,满是委屈:“一提起那绳和棍,我就害怕。跑吧,假的也成了真;承认吧,又成了嫌疑犯,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王元义又从村民口中得知,打捞尸体时,大伙都急着想办法,原天顺却远远躲着井口,脸色发黄,说话打颤,神情恍惚;村民议论案情时,他总鬼鬼祟祟地偷听,一副恐慌不安的样子。这些反常,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
治安委员吴幕师还听说了件事:有个妇女闲聊时提到,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原天顺的媳妇在她家借宿,第二天一早说要回家给“客人”烧水做饭。王元义顺着这条线索打听,很快证实,去年冬天,原天顺家确实来过一个贩辣椒的商人。
更可疑的是,有村民反映,原天顺炕上的炕席剪了一块,他说是“炉火烧的”,但邻居们都清楚,去年冬天他家的铁炉子从没在炕上放过。王元义与郝开太借查卫生的名义到原天顺家,掀开炕席一看,剪去的那块不见了,铺着的是一块崭新的炕席;再看炕上枕头部的土炕,有一块是新泥过的。
大伙分析:去年原天顺家有客商住宿是事实。若死者就是那客商,很可能是半夜熟睡时被害,血流到炕席上,又渗进炕土。原天顺为灭迹,剪去带血的炕席,换了新席,还重新泥了炕——这举动,疑点重重。
此时,民政员王海水想起去年冬天的事:原天顺修房子时总喊穷,可一进腊月,腿上就穿了条崭新的红毛裤。村民杨明新也说:“去年腊月,天顺在门口跟人说,他在西安经商有股份,过年前就有钱兑回来。那年过年,他家三口人割了十几斤肉,还买了幅白丝布中堂画。”
王元义查证后发现,原天顺穿新毛裤、过年多割肉是真,但所谓“西安有股份”纯属假话。他判断,原天顺突然手头阔绰,钱的来路很可疑——他编瞎话,或许就是怕人追问钱的来源。
4月23日晚,原家庄开青年团员会。会前,团支书原文芳特意找原天顺谈话,反复宣讲政策,打消他的顾虑,劝他说实话。原天顺心里清楚,自己之前的言行早已破绽百出,谎话越圆漏洞越大,再瞒下去也没用了。他当即向治安主任刘全利招供。“
被打死的是个反革命分子,身上带了支三八手枪,那晚跟我睡在一炕上。谁知道他半夜要鸡奸我,我反抗时失手把他打死了。”原天顺说。刘全利辨不出真假,立刻把情况报给了工作队。
王元义报请法院批准后,将原天顺逮捕。随后,从他家搜出一把明晃晃的三八手枪和13发子弹。经进一步审讯,原天顺才供出了实情。
事情要从1952年11月说起。当时,原天顺在县城卖稷山特产“耙齿辣椒”,遇上了汾阳县的商贩王步忠。王步忠见原天顺的辣椒色泽鲜红、大小匀称,一眼就看中了,当场把辣椒全买了,还让原天顺雇车送货。等找好马车、装完辣椒,天已经黑了,王步忠便在原天顺家歇了一晚,第二天才返程。
一来二往,两人渐渐熟络。从相识到腊月二十三王步忠遇害,短短几十天里,王步忠借着稷山辣椒的好口碑,跑了好几趟生意,赚了不少钱。
腊月正是辣椒销售旺季,王步忠打算做最后一笔买卖,把所有货款都带在身上去了稷山,想赶在年前再赚一笔。因要挨家挑选辣椒,当天回不去,便又在原天顺家歇脚。
那天晚上,两人就着稷山火烧,蘸着油汪汪、香喷喷的油泼耙齿辣椒,边吃边聊。王步忠说起这次收辣椒的打算,无意间露出了随身携带的钱钞。
古人常说“出门莫露白,露白定遭灾”。这里的“白”指的是钱财——古时银子是白色的,外露容易招祸。外出的人若轻易露财,遇上心术不正的人,很可能引来危险。这话,偏偏应在了王步忠身上。
看着那一沓沓厚厚的钱,原天顺瞬间红了眼,起了图财害命的歹心。
半夜三更,趁王步忠睡熟,原天顺拿起早已备好的镰架,劈头盖脸狠打;怕他不死,又从院里搬来石头,对着头部连砸三下。王步忠就这么被残忍杀害了。
尸体瘫软难拖,原天顺便用家里的绳子把尸体捆在那根准备做车辕的木棍上。为了不让血迹留下痕迹,他用王步忠的衬衣蒙住其头部,趁着夜色,鬼鬼祟祟地把尸体背到村外,扔进了西南角的景心井里。
原天顺窃得的财物不少:国币150万元(相当于六十年代的150元,当时一个工人月薪最多不过20元)、9条麻袋、1个包袱、1件呢子小大衣、1双袜子、1个手电。这些赃物和凶器,都被公安部门从他家中起获。
至于那支三八手枪,经查证并非死者所有,而是原天顺在晋绥第十军区医院做看护时,偷来的过往干部的枪支。他故意把枪交出来,本想混淆视听、蒙混过关,却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至此,原家庄这桩无名尸案,终于水落石出。
来源:稷人说稷
作者简介:
杨继红,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稷山县作家协会主席,稷山县三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毕业于广西大学中文系创作班。出版专著《稷山民间传说》(荣获运城市委五个一工程优秀文学奖)、《百家评述名医杨文水》。作品散见《广西文学》、《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名人传记》、《运城日报》等报刊。<br>分类主题 : 凤城往事<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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