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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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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8 09:47:4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

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br>快报标题 : 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全面取消<br>发布位置 :  <br>联系人:我心永恒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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