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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社区矫正中心实施“311”个案矫正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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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09:07: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近年来,河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提升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的总体目标,依托智慧手段,发挥各方优势,强化特色精准监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

建设河津市智慧社区矫正中心,设置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等3个区域和交付接收执行大厅、宣告室、训诫谈话室、心理矫正室、档案室等18个功能室,综合运用“智慧矫正”“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等技术手段,依法规范使用通信联络、电子定位装置等措施,提升监管科技含量,实现“报到自助化、管控精准化、监管智能化、指挥可视化”。

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厘清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人定案”责任制,深入实施一人一案、一人一策、一人一档“311”个案矫正工作法,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落实“开放日”制度,推动“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监督常态化。积极开展“教育帮扶”,发挥心理辅导平台作用,做优“修心教育”品牌。利用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技能培训教育基地,办好“社区矫正大讲堂”。利用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友善志愿”“维权帮教”等行动,推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落细。<br>快报标题 : 河津市社区矫正中心实施“311”个案矫正工作法<br>发布位置 :  <br>联系人:温润而哲<br>手机号:186363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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