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水头镇燃气入户,目前管道和气表都已安装完毕。在通气阶段,燃气公司要求必须购买他们自己的设备才可以通气。对此有以下疑问:
1、此项要求是否合理?
2、若自行在正规渠道购买,且符合国家3C认证,有国家发放的《燃热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设备产品是否可以申请开通燃气?
夏县人民政府回应关切:
经了解,燃气企业不存在必须要购买燃气公司的设备才给予通气的问题。
1、燃气用户到燃气企业开户通气,提供燃气具合格证、购买发票以及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通气手续;
2、达到通气条件的用户首先公司会给负责通气的师傅派单,师傅在接到公司派单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跟用户约好时间上门通气,到用户家中后会先检查用气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气设施设备是否超年限或者不合格,并给用户宣传用气常识和安全须知等注意事项,然后完成通气工作,最后留下水印照片。
通过核查水头片区宋师傅最近的水印相机所有照片,未发现有燃气公司销售的燃气具存在,相反市场上各种品牌的燃气具都有,说明只要用户用的燃气具符合国家规定,都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通气保障用户正常用气,不存在不购买燃气企业品牌的燃气具不予通气的情况。
县住建局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指导,杜绝出现居民反映的搭售行为,同时告知企业应在公共场合悬挂事项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方便燃气用户,服务燃气用户,敬请大家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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